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发票真伪鉴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函[2007]90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7-2
实施时间: 2007-7-2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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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为进一步完善全省地税发票真伪鉴定管理,更好地满足单位或个人的鉴定需求,方便各级地税机关工作,现将发票真伪鉴定管理等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鉴定范围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监制的各类地税普通发票。
  二、鉴定部门及职责
  各级地方税务机关是全省地税普通发票的鉴定机关,征管或发票管理部门是具体负责办理发票鉴定有关事项的部门。各级地税机关的发票鉴定工作不得委托其他单位或个人办理。
  省级地税机关负责制定各类发票的防伪措施;各市(地)局提请做进一步鉴定的事项;单位或个人对市(地)级鉴定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事项。
  各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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