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7]125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实施时间:
法规类型: 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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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156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省局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级税务机关必须按照税务总局的要求协调好各部门关系,成立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换发税务登记证工作,制定实施方案,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做好2006年度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
  二、认真填报,夯实基础。为加强纳税评估和税务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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