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制度[暂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地税发[2006]109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5-30
实施时间: 2006-5-3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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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涉外分局:
  由于近几年来工作情况发生了变化,市局对《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制度(暂行)》重新进行了修订。现将修订后的《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制度(暂行)》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原哈地税社发[2003]第8号文件同时废止。
  附件: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制度(暂行)
  二○○六年五月三十日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征管工作制度(暂行)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工作,保障社会保险金及时足额征缴和发放,维护社会稳定,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和《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的有关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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