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集中印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函[2007]126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6-25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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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普通发票集中印制管理的通知》(粤国税函〔2007〕138号,见附件1、附件2)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关于自印发票的货款结算问题
  (一)从2007年7月1日起,我市自印发票采用新的结算方式,即用票单位和印刷发票企业(以下简称承印厂)自行结算货款,原则上是先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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