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哈地税发[2006]57号
发文部门: 哈尔滨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4-7
实施时间: 2006-4-7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教育、文化艺术及广播电影电视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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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市)地方税务局,稽查局、涉外分局:
  为认真贯彻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征收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发[2006]3号)精神,进一步加强教育劳务营业税的征收管理,现就有关问题明确下:
  一、税务登记
  各类学校(含托儿所、幼儿园等0-6岁学前教育机构,初等、中等、高等教育机构,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辅导班、培训班、进修班等),均应按照《税收征管法》、《税务登记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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