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意见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函[2007]249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11-21
实施时间: 2007-11-2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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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粤国税发〔2007〕194号)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关于解决纳税人重复报送资料的问题
  (一)鉴于目前我局网上办税实行了CA认证,在一定程度上确保了数据的安全性,经研究决定,从2008年1月1日起对我市已采用电子申报方式进行申报的纳税人,分别就不同税种、不同性质的纳税人调整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有关规定:所得税预缴申报的纳税人(含内外资企业所得税纳税人),取消季度报送所得税季度预缴申报的纸质资料,年度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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