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云南省农业厅关于做好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国税发[2001]116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云南省农业厅
发文时间: 2001-4-30
实施时间: 2001-4-30
失效时间: 2007-9-6
法规类型: 增值税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农、林、牧、渔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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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地、州、市国家税务局,大理、个旧市国家税务局,各地、州、市农(畜)牧局,各饲料生产企业: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延续若干增值税免税政策的通知》(财税明电[2000]6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修订“饲料”注释及加强饲料征免增值税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39号)文件精神,为继续做好我省饲料产品免征增值税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云南省人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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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云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云国税函[2007]574号
发文部门:云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7-9-6
实施时间:2007-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