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8]14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20
实施时间: 2008-5-20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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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使用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国税函〔2008〕15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新消费税申报表从2008年6月(税款所属期)起启用。纳税人可直接登陆广州市国税局网站(http//www.12366.gov.cn)“办税指南—下载专区—业务表格—流转税类”下载申报表及附报资料表格使用。
  二、消费税纳税人办理消费税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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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国家税务总局文件附件3、附件4被《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有关消费税规范性文件的通知》(国税发[2009]45号)废止。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转发税务总局文件附件3、附件4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0年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穗国税发[2010]34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7
实施时间:2010-1-27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税务总局发文附件1、附件3、附件4被废止:

发文标题: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2012年公布废止或失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一批]的公告
发文文号: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3号
发文部门: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1-19
实施时间:2012-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