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8]153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2
实施时间: 2008-6-2
法规类型: 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广东
阅读人次: 345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2008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08年广州市国家税务局选拔正处级领导干部实施办法

  为适应我市国税事业不断发展的形势,目前需要在全市国税系统中选拔任用一批正处级领导干部。为了做好此次正处级领导干部的选拔工作,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发〔2002〕7号)等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制订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基本路线、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