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8]154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地方税务局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6-10
实施时间: 2008-6-10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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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广州市地方税务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广东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企业所得税核定征收办法》[试行]的通知(粤国税发〔2008〕85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补充意见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我市应税所得率幅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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