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扩大开展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送纸质申报资料试点工作范围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8]216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7-25
实施时间: 2008-8-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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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越秀区国家税务局、广州市海珠区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探索税收征管资料无纸化申报管理的方法和经验,收集建立电子数据档案管理的需求,不断提高税收征管工作效率和优化纳税服务,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两个减负”优化纳税服务工作的意见》(国税发〔2007〕106号)的有关精神,我局决定进一步扩大税收征管资料无纸化申报管理的试点范围,在越秀区国家税务局、海珠区国家税务局开展取消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试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明确如下,请遵照执行。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规定,纳税人应用数字证书制作的电子签名,与加盖公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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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纸质申报资料清单.doc    
关于对部分网上申报的一般纳税人试行取消报送纸质申报资料的通知.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