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劳社规[2008]11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8-4-2
实施时间: 2008-4-1
法规类型: 医疗保险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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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有关单位:
  为保障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患门诊大病的医疗待遇,规范管理,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指导意见》(粤劳社函〔2006〕1446号)的有关规定,我局制定了《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二○○八年四月二日

  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保障我市社会医疗保险参保人(以下简称参保人)患门诊大病的医疗待遇,规范管理,根据《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及《关于广东省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定病种管理的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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