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医院会计制度[试行]》的补充规定
发文文号:
发文部门: 国家医药管理局
发文时间: 1990-10-6
实施时间: 1990-10-6
法规类型: 事业单位会计制度
所属行业: 卫生、体育和社会福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6449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关于《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医院会计制度(试行)》的补充规定
1990年10月6日,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为贯彻执行卫生部、财政部制定的《医院财务管理办法》及《医院会计制度(试行)》,提高会计核算水平,结合我局直属医疗单位的实际情况,现做如下补充规定:
  第一条 医院是差额预算管理单位,国家对医院实行“全额管理、差额(定额、定项)补助......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