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劳社[2008]90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8-9-22
实施时间: 2008-9-22
法规类型: 劳动报酬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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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〇八年九月二十二日

  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办法
  第一条 为保证职工休息休假权利,引导用人单位依法科学使用工作时间,规范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辖区的各类企业。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不定时工作制是针对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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