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加强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字[1998]24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8-4-24
实施时间: 1998-7-1
失效时间: 2016-8-1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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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为了加强中央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具有行政管理职能的企业主管部门和政府授权的其他机构(以下简称"中央单位")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票据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预算外资金管理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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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决定
发文文号:财政部令第83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2016-8-18
实施时间:2016-8-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