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财政厅省地方税务局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车船税暂行条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财税[2007]32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9-17
实施时间: 2007-9-17
法规类型: 车船使用税/车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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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行署、市、财政计划单列县(市)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现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干贯彻落实车船税暂行条例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7]10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实际提出如下贯彻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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