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财统[2008]2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8-2-25
实施时间: 2008-2-25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和社会团体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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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市财政局,市直各部门、市直各单位:
  根据财政部的统一部署,2007年我市组织开展了全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清查、资产核实工作。资产 清查工作对促进我市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的规范化管理,实现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财务管理相结合起到了积极作用,为逐步建立完善资产的配置管理、使用管理、处置管理、收益管理工作体系奠定了基础。但发现了行政事业单位财务及资产管理上存在的一些问题,为了促进单位财务、资产管理水平的提高,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现就进一步完善资产管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认真做好资产清查的后续工作,巩固资产清查工作成果
  资产清查工作结束后,财政部将制定相关制度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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