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广州酒家企业集团利口福[番禺]食品有限公司新增属下连锁经营店由总机构统一汇总申报和缴纳增值税的批复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8]258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8
实施时间: 2008-10-8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特定单位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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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番禺区国家税务局  广州市番禺区财政局:
  你局《关于广州酒家企业集团利口福(番禺)食品有限公司新增属下连锁经营店由总机构统一汇总申报和缴纳增值税的请示》(番国税发〔2008〕89号)收悉。鉴于广州酒家企业集团利口福(番禺)食品有限公司广州东站商场是广州酒家企业集团利口福(番禺)食品有限公司在天河区新增的连锁经营店,与原18家连锁店同属在广州酒家企业集团利口福(番禺)食品有限公司领导下的非独立核算分支机构,由总公司采用微机联网,统一配送货物,统一会计核算,统一规范化管理和经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同意广州酒家企业集团利口福(番禺)食品有限公司广州东站商场按照《国务院办公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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