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发[2006]13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6-7-20
实施时间: 2006-7-20
法规类型: 税务登记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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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为贯彻落实《税务登记管理办法》,规范税务登记管理,夯实征管基础,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完善税务登记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37号)文件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税务登记的范围
  (一)除国家机关、个人(自然人)、无固定生产经营场所的流动性农村小商贩和应领取而未领取工商营业执照临时经营的纳税人外,纳税人都应当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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