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
发文文号: 穗国税发[2008]265号
发文部门: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9-26
实施时间: 2008-10-1
法规类型: 消费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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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市国家税务局各直属单位,各区、县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有关内容的通知》(粤国税办转字〔2008〕176号)转发给你们,并补充以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新的《小汽车消费税纳税申报表》从2008年9月(税款所属期)起启用。纳税人可登陆广州市国家税务局网站(http://www.12366.gov.cn)“纳税服务/下载专区/业务表格/流转税类”下载相关表格使用。
  二、各征管单位应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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