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8]499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0-13
实施时间: 2008-10-13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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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推行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8〕761号)转发给你们,结合我省实际,省局补充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级国税机关要迅速制定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通知单管理系统企业培训、企业端防伪税控开票系统软件升级的工作方案,务必按时完成培训和软件升级工作。
  二、请各市国税局立即统计尚未升级为一机多票系统的所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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