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加强饮食业税收征管工作的意见
发文文号: 黑地税发[2007]53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7-4-25
实施时间: 2007-4-25
法规类型: 征收管理法
所属行业: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034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地方税务局:
  从2006年1月1日起,按照“定额做底线,超额用票控,减免严管理,违规重处罚”的征管模式,省局制发了一系列管理办法,统一规范了全省饮食业税收征管及有奖发票管理,取得了显著成效。按照省局党组提出的“巩固、扩展、提高”六字方针,为进一步加强饮食业税收征管,确保全面完成饮食业收入增长重点工作目标,针对饮食业税收征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强电脑定税管理
  (一)各级主管地税机关要按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