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的通知
发文文号: 浙政发[2008]86号
发文部门: 浙江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8-12-31
实施时间: 2008-12-31
法规类型: 财经相关法规-其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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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省政府直属各单位:
  我省自2004年实行困难群众基本生活消费品价格上涨动态补贴机制以来,在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中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与此同时,在实施过程中也出现补贴发放时间滞后、补贴水平偏低等问题。为进一步建立健全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机制,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明确补贴对象范围。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价格补贴的对象为: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及其他生活困难对象。其他生活困难对象包括城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以及因下岗失业、患重大疾病、受灾害影响等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人员,其具体对象范围由各市、县(市、区)政府确定。
  二、改革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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