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价[2002]218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2-7-4
实施时间: 2002-7-4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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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区)、自治县物价局,省直、中央驻穗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物价局、经贸委、财政厅、监察厅、审计厅、纠风办《转发国家计委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粤价〔2001〕23号)中有关“《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实施细则,由省物价局会同有关部门另行制定”的规定,特制定《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广东省中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中介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中介机构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财政部、监察部、审计署、国务院纠风办联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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