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南京市国家税务局代开[个体]普通发票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宁国税函[2008]148号
发文部门: 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4
实施时间: 2009-1-1
失效时间: 2012-4-19
法规类型: 发票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江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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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了进一步规范个体工商业户(含个人)代开普通发票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其《实施细则》、国税函(2004)1024号文件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一、代开发票的概念界定
  代开发票,是指由税务机关根据收款方(或提供劳务服务方)的申请,依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代为向付款方(或接受劳务服务方)开具发票的行为。
  二、申请代开发票的范围与对象
  凡已办理税务登记的个体工商业户,应当按规定向主管税务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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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现行有效、全文失效或废止、部分条款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南京市国家税务局公告2012年第1号
发文部门: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2-4-19
实施时间:2012-4-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