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物价局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关于重新公布上海港国际集装箱查验作业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价公[2008]23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交通运输和港口管理局 上海市物价局
发文时间: 2008-12-18
实施时间: 2008-12-18
失效时间: 2015-3-1
法规类型: 价格管理
所属行业: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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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上海国际港务(集团)公司、各国际集装箱货运站、中转站、各查验服务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港口收费管理,降低通关成本,经研究,决定对原暂行的上海港国际集装箱查验作业服务收费标准作调整后重新公布。具体如下:
  一、作业项目和收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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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废止《上海市物价局关于本市食盐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等一批文件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发改价督[2015]4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文时间:2015-2-15
实施时间:2015-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