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城保”离退休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人社养发[2008]9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发文时间: 2008-12-30
实施时间: 2008-12-30
法规类型: 社会保障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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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办、局、控股(集团)公司,市社会保险事业基金结算管理中心,各区、县社会保险事业管理中心:
  按照市政府部署,现决定在2009年元旦、春节期间对本市“城保”离退休(职)人员、“镇保”按月领取养老金人员一次性发放生活补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城保”离退休人员
  (一)范围和对象
  参加本市城镇养老保险,关于2008年底以前已按规定办理离退休(职)手续的人员。
  (二)补助标准
  1、年龄在80周岁及其以上(1928年12月31日及以前出生)的人员,补助金额每人为150元。
  2、男性年龄在70周岁及其以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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