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财企[2009]1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发文时间: 2009-1-12
实施时间: 2009-1-12
法规类型: 财务快报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571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区县财政局,市财税三、七分局,有关控股集团公司:
  近日,财政部下发了《关于做好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工作的通知》(财企[2008]418号),现将该文转发给你们,并针对本市实际,对快报的具体编报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按照执行。
  一、编报范围
  2009年企业财务快报编报的范围是:本市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核算并能够编制完整会计报表的所有企业和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
  二、编报内容<......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