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关于我省资产评估机构2008年度会计决算和会费缴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豫评协[2009]3号
发文部门: 河南省资产评估协会
发文时间: 2009-1-15
实施时间: 2009-1-15
法规类型: 年度会计决算 综合管理法规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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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南阳市资产评估协会、各资产评估机构:
  为了做好2008年度我省资产评估机构(以下简称为评估机构)会计决算和会费缴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计决算工作有关要求
  1、评估机构要严格按照财政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机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核算办法》及《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编制会计决算和汇总报表。评估机构在编报前应对2008年度的财务收支、各项资产、负债及所有者权益进行清理核实,发现的问题要在2008年度决算中调整处理,扎实、准确、及时地完成2008年度会计决算工作。
  2、根据中国资产评估协会的工作安排,在完成本所会计决算后,需向协会报送决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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