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财政厅黑龙江省民政厅黑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黑龙江省残疾人联合会《黑龙江省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国税发[2007]158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财政厅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黑龙江省劳动厅
发文时间: 2007-8-16
实施时间: 2007-7-1
法规类型: 优惠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4386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国税局、地税局、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残疾人联合会:
  现将《黑龙江省落实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附件:
  一、相关表证单书
  1.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范本
  2.《税务认定审批确认表》
  3.《黑龙江省安置残疾人就业单位增值税退税申请审批表》
  4.《安置残疾人就业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落实情况统计表》(国税局填报)
  5.《营业税减税申请审批表》
  二、相关法律依据
  1.《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