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中央在京单位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上交财政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财综字[1995]101号
发文部门: 财政部
发文时间: 1995-6-15
实施时间: 1995-6-15
失效时间: 1997-9-8
法规类型: 财政法规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中国
阅读人次: 3545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党中央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
  为了做好中央在京单位国有住房出售收入的收缴工作,根据财政部、国务院房改领导小组、建设部(94)财综字第127号"颁发《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上交财政暂行办法》的通知"、财政部(94)财综字第138号"印发《国有住房出售收入收缴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和财政部财综字〔1995〕3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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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因如下原因被全文废止:
发文标题: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规章目录[第六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财法字[1997]44号
发文部门:财政部
发文时间:1997-9-8
实施时间:1997-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