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协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地税联[2004]9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地方税务局 黑龙江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4-8-31
实施时间: 2004-8-31
法规类型: 税务内部行政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黑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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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地)、县(市)地方税务局,国家税务局:
  为了贯彻全国税收征管工作会议精神,更好地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协作的意见》,现就我省进一步加强国、地税协作的有关问题明确如下:
  一、定期交换数据。一是纳税人户籍数据。县(市)、区国税局、地税局之间要运用软盘、网络或其他介质,在每季度终了十五日内按纳税人注册类型、行业相互传递税务登记户数信息,在每月终了十日内相互传递新发生的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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