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关于调整保险经纪、保险公估法人许可证换发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工作流程有关事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保监发[2008]119号
发文部门: 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8-12-17
实施时间: 2008-12-17
法规类型: 保险其他法规
所属行业: 金融证券、保险业
所属区域: 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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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保监局、各保险中介机构:
  为强化对保险中介市场风险的管控,提高监管的有效性,保监会决定自2009年1月1日起,调整保险经纪、公估法人机构许可证换发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核准工作流程。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保监局负责保险经纪、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期满换发。保险经纪、公估法人机构需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关于规范保险经纪、公估机构法人许可证期满换发流程的通知》(保监发〔2006〕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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