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地税政一[2000]16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3-13
实施时间: 2000-3-13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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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近接省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纪要[2000]31号《关于研究税务工作的会议纪要》称:“行政事业单位收费项目营业税征管问题,同意凡未经省财政、省地税局联合列举不征税的收费项目,从今年起一律纳入税务管理,按照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的规定征收营业税,应征税的收费项目先征后纳入财政专户管理。”
  请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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