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支持上海市政、环卫、园林体制改革落实有关营业税、所得税政策规定的通知
发文文号: 沪地税一[2000]57号
发文部门: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6-12
实施时间: 2000-6-12
失效时间: 2004-12-29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上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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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为支持本市市政、环卫、园林行业施行“管养分开”,作业行为市场化的体制改革工作,经市政府同意,对机制转换而成立的养护企业给予一定的税收政策照顾:一、养护作业企业从成立之日起至2002年12月底止,承接的养护维修作业收入缓征营业税;二、养护作业企业自成立之日起至2002年12月底止,其经营所得利润免征所得税,免征的所得税应转作企业的国家资本金。现将具体贯彻意见明确如下:
  一、可享受缓征营业税、所得税照顾的养护作业企业由市局统一下达名单。
  二、缓征营业税的养护维修作业范围市政系统为从事市政、公路设施的养护维修业务(包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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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标题: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的财政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第十二批]的通知
发文文号:沪财法[2004]107号
发文部门: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2004-12-29
实施时间:2004-12-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