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农电管理机构收取的农电提成征收营业税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深地税发[2000]478号
发文部门: 深圳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0-7-11
实施时间: 2000-7-11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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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宝安分局、龙岗分局:
  最近,广东省地方税务局下发《关于农电管理机构收取的农电提成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粤地税函[2000]277号),对农电管理机构收取的农电提成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作了以下明确:
  一、供电部门通过对农电管理机构代收含有农电提成的电费收入,属于增值税的应税行为,应依法缴纳增值税;而农电管理机构代供电部门抄表收取电费,进行维护农村线路设备管理,从供电部门的售电收入中按省政府文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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