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问题的补充通知
发文文号: 吉地税流[2001]8号
发文部门: 吉林省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1-1-5
实施时间: 2001-1-5
法规类型: 营业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吉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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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县(市、区)地方税务局:
  近一段时间,部分地区陆续反映了有关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征收营业税的一些问题,经研究,现明确如下:
  一、我省农村电网建设与改造工程由省电力公司农电部统一管理,各市(州)供电公司、农电局设农网改造办公室,各县(市、区)农电局为项目建设单位,负责工程的招投标和价款结算。在项目实际施工过程中,各县(市、区)农电局及下属的配电所承担了部分工程。对其发生的劳务收入,在征收营业税时按国家税务总局《营业税问题解答》(国税函发[1995]156号)有关规定执行,即:非独立核算的内部施工队伍为本单位承担建筑安装业务,凡同本单位结算工程价款的,不论是否编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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