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的通知
发文文号: 青地税函[2009]5号
发文部门: 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12
实施时间: 2009-1-12
法规类型: 企业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山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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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市稽查局、征收局,各分局、各市地税局:
  在企业所得税日常征管工作中,市局收到了各基层局、部分企业的来电、来函,询问企业所得税有关问题,为此,市局将具有代表性及对今后征管工作有启示的问题加以整理,并根据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规定进行了解答。现印发给各单位,请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报告市局。
  附件:《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
  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业务问题解答
  1、农林牧渔业、小型微利企业等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中所称国家限制和禁止行业如何把握?
  答:企业所得税有关优惠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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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因如下法规,上述法规第3问题、第11问题废止:

发文标题: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现行有效 全文失效废止 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发文文号:青岛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1年第8号
发文部门:青岛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1-12-7
实施时间:201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