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上报2008年度财务决算及上缴会费的通知
发文文号: 黑会协[2009]1号
发文部门: 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9-1-7
实施时间: 2009-1-7
法规类型: 行业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黑龙江
阅读人次: 3312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根据中注协的工作部署,我省会计师事务所2008年度的决算上报汇总及缴纳会费工作将于2009年1月20日开始,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关于上报2008年度财务决算
  (一)2008年度的财务决算上报工作仍采取网上发送及纸表报送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网上报送和纸表报送的截止日期为2009 年3月15日。
  (二)事务所通过登录“中注协行业管理系统”进行决算的网上填报、发送及打印。要求必须上报的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及利润分配表、业务收入表、主营业务成本表、管理费用表、事务所基本情况表、缴纳各税款情况表及事务所会计报表说明。
  (三)事务......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


相关附件:
附件1:事务所在行业管理信息系统中进行决算上报的操作流程.doc    
附件2:关于事务所用户丢失密码的暂行办法.doc    
附件3:事务所表样.xls    
附件4:补充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