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海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规范我省税务代理行业管理的通知
发文文号: 琼国税发[2008]112号
发文部门: 海南省地方税务局 海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27
实施时间: 2008-6-1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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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县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洋浦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税收征管法,规范税收执法行为,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我省税收信息化建设和税务代理健康发展,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注册税务师执业准则>和〈税务代理从业人员守则>的通知》(国税发〔1999〕19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注册税务师行业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国税发〔2006〕58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注册税务师执业备案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7〕34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涉税中介机构从事涉税鉴证业务有关问题的批复》(国税函〔2006〕682号)精神,现对税务代理管理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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