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个人所得税若干政策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大地税发[2003]222号
发文部门: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3-12-25
实施时间: 2003-1-1
法规类型: 个人所得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辽宁
阅读人次: 3401
评论人次: 0
发文内容:

各基层局:
  为了加强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做好2003年个人所得税的汇算清缴工作,现将个人所得税有关政策问题明确如下:
  一、劳务报酬所得个人所得税的征收不再实行预扣办法。
  二、对符合税收法律、法规规定减征税款的残疾人所得,取消减免期限,减征幅度定为50%.
  三、《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远洋运输船员工资薪金所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问题的通知》(国税发[1999]202号)规定,远洋运输船员的工资、薪金所得准予扣除附加减除费用。经请示国家税务总局,文中“远洋运输船员”是指到无限航区(各国开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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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上述法规第二条因如下原因被废止:
发文标题: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废止和失效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文文号:大地税函[2010]166号
发文部门:大连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2010-12-28
实施时间:2010-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