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福建省人民政府批转省财政厅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闽政[1998]23号
发文部门: 福建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1998-8-25
实施时间: 1998-8-25
法规类型: 国有资产管理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福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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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宁德地区行政公署,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学校:
  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厅制定的《福建省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办法》,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福建省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实施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企业财务行为,加强企业财务管理,保障所有者权益,根据《国务院批转财政部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财务监督意见的通知》(国发[1997]9号),结合我省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企业财务监督实行外部财务监督与内部财务约束相结合的办法。企业外部财务监督由企业主管财政机关负责。内部财务约束由企业财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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