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关于进一步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证公司发[2009]3号
发文部门: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文时间: 2009-1-6
实施时间: 2009-1-6
法规类型: 其他规定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阅读人次: 8186
评论人次: 1
发文内容:
各会计师事务所:
  2008年国际、国内经济环境发生重大变化,全球性金融危机对我国实体经济的影响不断凸现,在上市公司面临的财务风险和经营风险急剧增加的同时,信息披露风险也在加剧。为保证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提高辖区上市公司审计报告质量,现就做好上市公司2008年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质量地做好2008年年报审计工作
  各会计师事务所及相关注册会计师应当认真学习中国证监会《关于切实做好2008年年报披露工作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08]48号)及其他有关规定,把握2008年年报审计的重点领域,履行充分的审计程序,提高审计执......
您需要登录来阅读本条法规。目前,我们对编辑时间超过15日的法规,需登录才可阅读。如有问题,请致电:021-69768000-68189(工作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