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2009年各月份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地税发[2009]5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9-1-6
实施时间: 2009-1-6
法规类型: 行政性收费项目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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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地方税务局,市局各直属单位:
    按照税费同征同管的要求,根据《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9年各月份纳税申报期限的通知》(渝地税发〔2008〕243号),现对2009年各月份社会保险费缴纳期限予以明确,请遵照执行并及时告知缴费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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