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云政发[2005]137号
发文部门: 云南省人民政府
发文时间: 2005-9-2
实施时间: 2005-7-1
法规类型: 教育费附加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云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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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现将《云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云南省人民政府
  二00五年九月二日
  云南省地方教育附加征收管理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地方教育附加的征收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国务院关于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地方教育附加是专项用于我省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政府性基金,收入全部纳入省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
  第三条 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以下简称“三税”)的单位和个人,除按国家规定缴纳教育费附加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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