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白酒企业税收征管的通知
发文文号: 鄂国税函[2008]288号
发文部门: 湖北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4
实施时间: 2008-12-4
法规类型: 专题综合政策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湖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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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市州、省直管市、林区国家税务局:
  为加强白酒企业税收征收管理工作,规范白酒行业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行为,防止税源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及其相关规定,结合我省白酒企业实际情况,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实施重点白酒企业关联交易消费税预约定价管理
  1.对年销售量达到2000吨以上的白酒重点企业(湖北劲牌有限公司、湖北白云边股份有限公司、湖北枝江酒业集团、湖北稻花香集团、湖北襄樊三九酿酒厂和湖北省石花酿酒股份有限责任公司)及其关联企业间的业务往来试行消费税预约定价管理。预约定价的具体税收管理暂按《关联企业间业务往来预约定价实施规则》(国税发[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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