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2008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附送中介机构鉴证报告的通知
发文文号: 京国税发[2008]339号
发文部门: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30
实施时间: 2008-12-30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综合类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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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地区)国家税务局、直属税务分局,各区、县地方税务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管理的意见》(国税发[2008]88号),更好的发挥社会中介机构的鉴证和服务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以及《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14号)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市企业所得税征管实际,现对我市企业所得税纳税人涉税事项向主管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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