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印发《会员管理工作规程》的通知
发文文号: 冀注税协发[2007]14号
发文部门: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
发文时间: 2007-11-16
实施时间: 2007-11-16
法规类型: 税务代理人员管理
所属行业: 社会服务业--会计师事务所等中介机构
所属区域: 河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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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税务师事务所:
  现将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管理工作规程》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七年十一月十六日

  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会员管理工作规程

  为了加强会员管理工作,根据国家税务总局14号令《注册税务师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注册税务师行业自律管理办法(试行)》、《会员入会登记管理办法》、《会员会籍管理暂行办法》以及《河北省注册税务师协会章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会员管理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程。
  第一章 团体会员入会
  第一条 团体会员。依法定程序批准成立并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的税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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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
附件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