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加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纳税申报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文文号: 粤国税函[2008]652号
发文部门: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12-26
实施时间: 2009-1-1
法规类型: 增值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广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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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广州、各地级市国家税务局:
  为进一步规范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管理,优化纳税服务,切实落实“两个减负”,减轻纳税人及基层税务机关的办税负担,现对一般纳税人(以下简称纳税人)增值税纳税申报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 纳税人须通过电子申报软件进行纳税申报必报资料的电子信息采集,制作电子申报数据文件,并在纳税申报期内按时将电子申报数据文件,连同纸质的《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一式两份报送主管税务机关,其余的必报资料凡通过电子信息采集和报送的,无需报送纸质;未通过电子信息采集的应报送纸质。
  纳税人在办理当月纳税申报后应打印所有必报资料,按月整理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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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年×月已申报抵扣”(印模式样).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