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文标题: 重庆市财政局重庆市地方税务局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文文号: 渝财农税[2008]23号
发文部门: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
发文时间: 2008-5-26
实施时间: 2008-5-26
法规类型: 耕地占用税
所属行业: 所有行业
所属区域: 重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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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文内容:
各区县(自治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国土资源局,市地税局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做好有关税收工作的通知》(渝府发[2008]47号)要求,切实做好耕地占用税税额调整及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现将有关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区县要严格执行市政府(渝府发[2008]47号)文件规定的各区县耕地占用税适用税额标准,不再制定分乡镇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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